危及公共安全“高空拋物”“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或將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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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裝信息網】 時間:2020-06-28 來源:央視新聞 【收藏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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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今天(2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草案加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加大對安全生產犯罪的預防懲治,完善懲治食品藥品犯罪規定。
草案對社會反映突出的高空拋物、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的犯罪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草案規定,從高空拋擲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草案同時規定,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奪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總臺央視記者 張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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